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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为未成年矫正对象高考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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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左文涛 文德勇)近日,新宁县社区矫正对象林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林某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后,工作人员了解到,林某犯案时还未成年,目前还是一名高三的在校学生;针对这一情况,司法所制定了适合其特点的矫正方案,组成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以及林某家属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共同对林某进行教育矫正。

按照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每天要在手机APP上进行两次人脸签到,而学校有明确规定,学生要以学业为重,不允许携带手机进校园,导致林某无法进行正常签到。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到林某的学校与校领导以及班主任协调;了解这一特殊情况后,学校允许林某携带手机进校,平时放在班主任处,每天到班主任处签到,这样就解决了既不违反社区矫正的规定也不违反学校规定的问题。

6月6日,新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找到林某,对林某进行心理疏导,要林某放下心理负担,以平常心对待高考,以自信洒脱的姿态应对考试。经过心理疏导后,林某表示,一定拿出最好的状态参加考试,争取考出好成绩,以回报社会。工作人员考虑到林某在县城郊区,离考点有十余公里,为不耽误考试,决定在接下来的三天里,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林某的“送考志愿者”,为林某参加高考保驾护航。

下一步,新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将继续依法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持续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心健康发展、融入正常社会生活。

编辑:蒋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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