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陈小娟 张玲)近日,邵阳县籍男子吕某驾车行驶至高速收费站入口时,执勤交警依法对吕某进行了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94mg/100ml,随后吕某被带至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样,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4.23mg/100ml。经调查,吕某于当晚在餐馆内与朋友吃宵夜,喝酒后驾驶机动车准备上高速回新宁县时被查获。目前,吕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移送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春节临近,外出聚会聚餐、走亲访友等活动开始增多,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概率增加,交通安全风险提高。检察官提醒您,为了自己、家人、朋友和公共安全,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亲朋好友更要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切勿心存侥幸,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愿每一位归心似箭的人都能平安到家,共度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