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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李娜)12月9日,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这样一起交通事故下达了责任认定书。
12月6日21时40分许,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邵东市城区金龙大道与邵东大队交叉路口时,在直行信号灯为红灯状态下通过路口,与宁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刘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所幸刘某佩戴了安全头盔,仅轻微受伤。经交警调查认定,刘某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