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来了!
云邵阳客户端3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宁如娟 通讯员 马军 李牧野)3月15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结合当前防疫和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实际情况,于3月5日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阶段性政策支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疫情期间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公积金贷款还款逾期等问题作出详细说明。
《通知》明确,今年6月30日前,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直接向缴存管理部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企业职工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7月起,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需要继续缓缴的,按照《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操作办法》,可再申请缓缴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员,包括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隔离观察人员等,《通知》规定,今年6月30日前可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也将予以调整。
《通知》对有效保障缴存职工权益也有体现。缴存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及时办理有时限要求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且办理时限在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到期的,可顺延6个月办理;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缴存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今年1-6月,每人共可额外提取2000元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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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