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断“家务事”

【时间:2012-06-04 10:23】【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不是清官,而是邵东县人民法院廉桥法庭的一名普通法官,我叫禹盛卿,今年58岁,有人叫我“泥腿杆子法官”,有人称我“农民法官”,还有人直呼我:“老禹”。那是因为我家祖祖辈辈当农民,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吃农民种的五谷杂粮长大。打着赤脚爬山过岙从山里走出来,到城里读书;我是山里的儿子,时刻牵挂着大山;我是农民的儿子,时刻牵挂着父老乡亲,一心想回报父老乡亲,1977年学校毕业后主动要求回乡工作,当过多年乡村老师,教农民孩子读书、写字、学知识;当过多年乡干部,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再苦再累心里乐;1988年组织将我调入法院当法官,我还是要求扎根在乡镇法庭工作,我把家搬到法庭,二十四小时全天候接待老百姓诉讼,常年与老百姓打交道,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我深深感受到:老百姓千万家,小家连大家,大家连国家。老百姓的扯皮骂架、口角麻纱,看起来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却是法官的大事,纠纷不化变矛盾,矛盾不调变冤家,冤家不解害国家。那么,当法官就是要断“家务事”。

  屈指一数,我当法官已有25年。25年来,我没有星期天、没有节假日,起早贪黑,走村串户、调处纠纷,巡回办案、化解矛盾,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挑灯夜战,翻阅案卷、梳理案情,适用法律、撰写文书,尽管是蚊虫作伴,睡眠不足,却乐在其中。我深深体会到调解在民事审判中的重要性。判决能还当事人一个公道,但不一定能使双方心服口服,只有调解才能让双方的纠纷真正得以解决。25年来,我办了三千多件案子,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案件,也从无当事人上访、缠诉缠执的情形,调解结案率达89%,这些案件当即履行率达100%;所办案件优秀率达100%。记得几年前,我在全院的百日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短短两个月和解执结案件21件,创下了邵东法院的历史纪录。因调解工作出色,2007年7月,我在连续两年被评为省、市法院“调解能手”后,获评“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我入选邵阳市政法系统“英模事迹演讲团”成员,先后在全市12个县市区巡回演讲;2010年,我被评为“湖南省优秀政法干警”、“湖南省优秀法官”;2011年,我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光荣称号。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当地老百姓夸我这个农民法官善断“家务事”:仇人调解变友人、冤家调解变亲家,人和心和家家和,左邻右舍乐呵呵。

  老百姓的事就是我的事

  2011年有个刚进法院的年轻人问我办案有什么秘诀,我当时回答说:如果要说有秘诀的话,那就是你要将群众的事看作是自己头等大事,用心去做,就一定会做好。”我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曾经办理过这样一个案子:斫石曹乡上斫村原告王某与被告周某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系表兄弟关系,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就因排水、采光、通行等矛盾积怨22年,原告成了有名的老上访户,经村、乡、县各级数十次调解无果。原告立案,法院判决建房合法,由斫石曹乡人民政府实地放线打桩,被告仍然阻拦。不得不强制执行,80多岁的被告周某以死相要挟。我觉得在这样的情况下就算强制执行成功,但案结事未了,提出暂缓执行,由我再做调解。为了缓和矛盾,我勤走访,研商案情,找出症结,24次到上斫村,通过说服被告亲友做工作,向当事人耐心细致讲解政策和法律,经过一个月不厌其烦的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了防止两家再起争端,我每天与乡镇干部一起顶着炎炎烈日,冒着酷暑在现场亲自画图、放线、打桩、挖沟。原告紧紧握住我的手,感动之情溢于言表:我拖了23年的房子终于可以建了”。这起纠纷的顺利化解,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同时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人民法院报》对此案还进行了专题报道。

  老百姓的事大于我的事

  有人问我:禹法官,你一周七天天天工作日,庭里庭外处处接待室,不觉得累吗,不觉得苦吗?”说句实在话,我也不是什么“超人”,有时也会觉得累,也会觉得苦,20多年的奔波劳累,自己也落下了胆结石、腰椎间盘突出的毛病,但群众利益大于天,在我以自己的辛勤工作解民难的无数个日日夜夜里,我收获更多的是感动!2007年3月27日,在开庭审理一个赡养纠纷案件过程中,我的胆结石突然发作,起初我努力忍着疼痛,一心想把案子办好,早日化解其家庭矛盾,为已断粮两天的老人落实好赡养费,结果痛得倒在审判台上,送到人民医院诊断后,医生说必须做胆囊切除手术,至少要住半个月院。听说要住院,我便急了,执意要书记员将还没有审结的案卷拿来,并在第三天把案件双方叫到病床前,耐心调解,最终促使被告认识到错误,当即拿出3000元赡养费交到其父亲手中。2007年年底,正值南国冰灾,原告两位老人竟步行十多公里来到法庭对我表示感谢,老先生紧紧握住我的手的时候,我的眼泪止不住流了出来,他用那双已被冻得冰凉冰凉的手给我擦眼泪,深情地说:是您给我带来了温暖”。

  老百姓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

  在办理每一起案件当中,我都不忘告诫自己:每一个走进法庭的群众,大多都是遇到了自身不能解决的纠纷和难题,他们的内心饱含着委屈和焦虑,他们最需要的是倾诉和理解,所以我们要耐心地倾听和沟通,走进当事人的内心世界,帮助他们重新找回快乐和幸福,这也是我们法官快乐和幸福的源泉。2010年,我受理了这样一件案子:本地一名男子娶了一名外乡妻子,女方要回娘家为母亲祝寿,双方为送礼而发生争吵,男方一气之下将女方反锁在家,用毛巾堵住其嘴巴,并施以殴打,还剪断其头发进行侮辱。女方逃脱后,觉得无脸见人,就直接跳进了屋前的水塘,所幸被人发现,才免于一死,后跑回娘家并起诉,坚决要求离婚,否则还是一死。为了及时化解矛盾,挽救这个家庭,我马不停蹄地赶到邻乡做女方及女方娘家的思想工作。经过三天两夜的艰苦努力,开庭调解当日,夫妻双方终于不计前嫌,和好如初。2011年春节,在镇上无意间碰到他们,得知他们全家和和睦睦,幸福美满,小日子一天比一天好,那一刻,我感到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老百姓既服吾言又服吾廉

  古人云,“民不服吾言而服吾廉”。鲜艳的国徽、沉甸甸的天平,激励着我自觉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恪守法官行为准则,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秉公廉洁执法。我始终不忘自己是大山的儿子、是农民的儿子。比起原来一道在政府工作、后来得到提拔的昔日同事,仕途上似乎不够风光,但“比起小时候一起扯猪草、挑塘泥的老弟兄,我很满足”,正因为这样,我一直放弃进城工作和在县城买房子的机会;我乐意扎根乡镇,总是拖着患腰椎盘突出、骨质增生的病弱身体,以步代车,辗转乡间;我在老百姓的眼中,像慈父,像长兄,像邻里大伯,那是因为,我总是以自己的人格品行和不懈努力感召当事人双方,给人力量、信心和温暖,从而化干戈为玉帛。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我总以自己的坦诚换取同志的信赖和敬重。我常年住在法庭,来办案的当事人,总能和我搭上点“关系”,不是找领导拉亲戚关系,就是托熟人叙朋友,可我顶住种种压力,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公正办案,做到人情说不倒,权势压不倒,金钱买不倒。有一次,我的亲表弟带着当事人来到我家送红包,被拒绝后,给我取了个“禹石板”的外号。我坚决拒贿拒礼,从不接受请吃请玩,25年来一如既往,从没办过一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当地老百姓亲切地称我为“禹青天”,那是因为我心里时刻装着老百姓。25载司法为民,我青春无憾;25载构筑和谐,我此生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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