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资被拖欠 双清区劳动监察大队帮忙来维权

【时间:2014-07-14 17:06】【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付江芳)九名在立新村数据线厂辛辛苦苦上了半年班的民工,到头来工资却拿不到手,后在双清区劳动监察的督促下,工资终于领到了手。

  2014年1月刘某等九人经人介绍到双清区石桥乡立新村数据线厂上班,该单位未注册营业执照,租用的是当地的几间民房,因该单位效益不好,经常开工不足,导致民工工资不高,民工渐有离意,该单位害怕民工流失,工资一直未足额发放,留一部分发一部分。6月底,九名员工提出辞职要求结算工资,厂房拒付。6月25日,九名劳动者投诉到双清劳动监察大队,请求追缴工资,双清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该案后,马上电话联系该厂负责人。6月27日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向该厂负责人岳某调查了解了详细情况,并做了询问笔录,因工资要考勤表和计件登记表统一计算,单位会计不在,约定6月28日和员工、会计统一计算。6月28日因单位会计有事不能前往,改到6月29日,监察员告知9名员工改天计算工资,9名民工十分不满,认为劳动监察偏袒企业,并在言语上攻击监察员,监察员不与计较,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谁知九名民工从双请劳动监察大队离开后直赴数据线厂,把厂里的机械设备搬走,最后在石桥派出所和监察大队的调处下,才将设备退还。厂方和员工计算好工资后,监察大队责令该厂立即支付所欠员工工资10990.20元,厂方以搬离和损坏机械设备为由拒绝支付,眼看民工过激情绪即将爆发,监察员马上安抚民工,劝阻民工过激言行,并对厂方负责人进行工资支付和恶意欠薪逃匿等一系列法律宣传和解释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做通岳某工作,答应在7月10之前将工资款送至劳动监察大队,由劳动监察大队与9名民工支付结算工资。

  岳某拖欠工资违法事实确凿,双清监察大队依法做出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岳某在2014年7月10日之前支付全部工人工资,告之如不在规定期内不支付工资的后果,为怕厂方变卦,劳动监察大队会同石桥乡政府和立新村工作人员陪同将限期改正指令书发出,还告之租赁厂方房子的房主,如厂方有转移和搬迁的动向,请速与劳动监察或石桥乡联系。在监察员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法律的威严震慑下,7月10日厂方足额支付9名民工工资10990.20元,工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这起集体欠薪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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