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泰清:初任法官的敬业精神

【时间:2015-03-31 10:51】【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今年年仅26岁的新邵县人民法院干警邓泰清,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被分配到新邵县人民法院机关民一庭工作。今年2月,他被任命为初任法官后调至龙溪铺派出法庭锻炼。

  3月16日,对邓泰清而言是一个很特殊的日子,那一天是他担任初任法官以来调解的第一个案件。纠纷调解后,他对案件当事人说:“你们这个案子是我当法官来审结的第一个案件,我曾设想过在我第承办的第一个案子开庭审理前,我会把案卷仔细阅读几遍,以免庭审出现任何差错。但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我法官职业生涯承办的第一个案件,也就是你们这个离婚案件,是在我在临近下班时立案、午休时送达的法律文书、下班时组织你们调解的,全程我都来不及有过多的思考和准备,最戏剧性的是这个案子是从调解和好再到协议离婚,感谢你们为我的工作开了个好头。”

  3月11日中午11时40分,在外地务工的原告李飞龙到新邵县人民法院龙溪铺中心法庭起诉要求与被告李霞离婚,并以被告经济收入太低不宜抚养小孩为由,要求将婚生小孩李晓丽判给原告抚养。考虑到原告在外务工来趟法庭不容易,邓泰清当即作出立案决定,并和另一名工作人员迅速在法庭隔壁的镇政府食堂吃完中餐后,带着案卷材料去被告居住地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送达过程中,他充分了解了原、被告的婚姻感情及家庭生活现状,得知被告没有妥善处理好夫妻关系和婆媳关系,双方常为此事发生争吵,被告也有离婚的意向。只是被告李霞提出,虽然她工资收入很低,但与小孩李晓丽母女感情难以割舍,因此亦主张小孩抚养权。为了维护原、被告家庭的稳定、和谐及其子女的健康成长,邓泰清与书记员当天下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并邀请了当事人所在辖区的村干参与。调解过程中,邓法官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分析了他们存在的问题,并指出他们需要改正的地方。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双方当事人均愿意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按照法官提出的意见尝试重新生活一段时间。

  第一次调解完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以为案件会就此完美收场,邓法官和其他法庭干警都不觉得辛苦和饥饿。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仅仅经过短暂四天,原、被告最终还是因分居时间过长、性格不合等原因来到法庭要求离婚。被告李霞向邓法官表示:“我虽然知道法官们是为了我和小孩好,但是我确实也无法与原告共同生活下去,辛苦你们几位这几天加班加点为我们的事情操心了。”鉴于本案当事人均有强烈离婚的要求,仅仅对子女抚养和部分共同财产有异议,邓法官只好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分析利弊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就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小孩的抚养问题均做了妥善处理。

  “以前听别人说法院从立案到判决执行,再快也得几个月,慢的一两年还没有结果,没有想到案子在龙溪铺法庭邓法官手中才五天时间,我们之间的纠纷就彻底解决了,你们不辞劳苦加班加点的敬业精神真令我敬佩,真心地感谢你们!”调解结案后,双方当事人均如此称赞。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平公正为人民司法”,是邓泰清对自己工作的要求。作为初任法官承办的第一件案件,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利用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加班加点及时办理案件,工作态度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肯定;能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通过发挥自己的智慧积极调解纠纷,使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信他会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越做越好!

  (文章当事人及未成年人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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