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大地上的“三不退”老党员”

——记“全省优秀法律明白人陈金生

【时间:2017-12-17 08:33】【来源:邵阳新闻在线袁光宇 王周黄【字体:

“虽然我从教育岗位上退休了,但作为一名党员,我不能退休,对所学的法律知识不能退休,对党和人民事业的热情不能退休。”12月13日,刚刚荣获“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的71岁老党员陈金生说。

陈金生出生在洞口县水东镇高新村。1987年,身为教师的他获得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毕业证书,成为一名乡村法律工作者。2013年1月,67岁的他接受水东镇党委、政府的邀请,来到水东司法所任特邀司法调解员兼水东镇义务治安巡逻联防队队长,开始了他生命的第二个春天。

四年练就“八字调解真经”

担任特约司法调解员四年以来,陈金生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他总结出“八字”调解经验:准、实、廉、热、冷、耐、点、硬。准,是运用国家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要适当;实,调查取证、了解要全面;廉,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要廉洁自律,在调解纠纷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冷,纠纷发生后,调解员应时刻保持冷静的态度和清醒的头脑;耐,处理问题、调解矛盾纠纷要有耐烦心,不可急躁冒进;点,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时,点子要多,不可一个公式到底;硬;在碰到不讲道理、蛮横无理的特殊人群、特殊对象和特殊问题时,不可畏缩,态度要硬。陈金生经手的调解案保持超高成功率,正源于这“八字真经”的巧妙运用。

坚持“气度”不忘“法度”

“以法律为准绳判断是非,以公正为尺子衡量曲直,是司法调解中两个战无不胜的‘法宝’!”陈金生强调。

2015年4月,新铺村发生一起邻里纠纷,当事人双方系邻里,牵牵扯扯麻纱不断,直到大打出手,造成事态扩大。当事人一方悄悄找到陈金生,恳求他为其做主,并拿出五百元钱要给他,陈金生当即拒收。当事人见他不肯收,就趁他上厕所之时,将这五百元钱偷偷地放在他包里。过了几天,陈金生将双方当事人约到镇司法所进行调解,经过双方诉说经过,明白这其实只是一起意气之争,双方并无根本利益冲突。凭借多年的调解经验,陈金生轻松化解了双方矛盾。调解成功之后,陈金生将参与调解的新铺村调解主任杨某某叫到房里,要他将这五百元钱退还给当事人。

2015年7月12日,一户村民刘某在修房子时,泥瓦工罗某不慎从楼上摔下当场死亡,死者亲属一时不能接受,情绪很激动。陈金生受命同水东镇党委政府、洞口县公安局黄泥江派出所工作人员前往调处该起非正常死亡赔偿纠纷。调解工作人员不眠不休一边做死者亲属的安抚工作,一边紧张地调查取证。期间陈金生一天一夜没合眼,终于在7月13日下午促成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

永不停歇的脚步

在从事司法调解工作的同时,陈金生担任水东镇义务治安巡逻联防队队长,近年来,他还尽心尽力维护着水东镇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

每逢水东镇集日,尤其春节期间,该镇交通异常拥挤,但陈金生每次都坚守在工作第一线,凭借着自己的交通法规知识和工作责任心,调解简易交通纠纷三十余次,将水东镇的交通梳理得井井有条,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扒手七人,打掉一个流动盗窃团伙。

近五年来,陈金生没有全休过双休日和节假日,在司法调解和治安巡逻这两个平凡的岗位上奉献了无数个日夜。“生命不息,战斗不止。1972年7月1日入党宣誓的时候,我就下定了这样的决心。”陈金生表示。(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王周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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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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