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公路局举办路政管理工作培训班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谢恺 杨杰明 龙恒)1月19日,邵阳市公路管理局举办了二期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路政大队和治超站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的路政管理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由公路局副局长谢恺主持,驻交通局纪检组组长梁保平、路政法规科副科长杨杰明担任主讲。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规范执法、廉政执法、路政管理业务知识及路政处罚文书制作。培训会上,谢恺副局长通报了衡阳县违规执法事件和市纪检组对三区治超工作督查情况,同时就广西贵港覃塘治超站收保护费案和安徽省滁州公路治超站领导勾结“黄牛”免收数千万罚款案进行了讲解,对我市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和警示,避免发生类似行为。重点讲解了“郑州京广铁路大桥被超载货车轧断”一案,该案因执法人员长期采取“以罚代卸”潜规则所造成,其中被判刑8人。谢恺副局长强调:“若是因为我们执法人员的不作为或是不规范执法,造成垮桥或群死群伤,我们的站领导、值班的所有执法人员是要坐牢的。”梁保平组长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等具体内容进行了宣讲。一方面是违反廉洁自律的内容。违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侵占公私财物等行为;违反有关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购买赠送、发放礼品、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行为。另一方面是违反工作纪律的内容。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最后,杨杰明副科长就路政处罚程序和处罚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并与执法人员共同探讨执法实践中碰到的难题。在处罚程序上,执法人员必须是2人及以上,必须出示工作牌。收集的证据与违法事实相一致,并经过当事人确认签字。在处罚文书制作中,特别强调:“所有减免处罚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或申请),站领导和处罚中心集体讨论,讨论组成员必须确认签字,这些内容都必须在处罚案卷中体现出来。”
本次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路政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路政管理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使路政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