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

【时间:2019-01-11 10:15】【来源:邵阳新闻在线蒋冬平【字体:

《孟子》的《离娄章句上》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就是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量身定做的“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保持党的团结统一,不仅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严密的组织体系、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充分表明,广大党员干部只有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我们党的事业才会兴旺发达。

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要切实加强对《规则》的学习,深刻领会《规则》要义。2017年1月8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自2017年1月8日起实行。修订后《细则》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共七十七条,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则》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明确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规定谈话函询的工作程序,执纪审查的审批权限,调查谈话和证据收集的具体要求;提炼有效管用实招,上升为制度规范,把纪委的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对《规则》进行深入学习,对《规则》的要义烂熟于心,既当《规则》的拥护者,又当《规则》的监督者。

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要以《规则》为行动准绳。《规则》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开展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按《规则》办事不仅是党员干部的一种责任、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义务。当前,有部分党员干部缺乏规矩意识,他们认为只要出发点是好的,就可以对规矩熟视无睹。这样的结果,就算出发点是好的,目的也达成了,严重影响了党纪党规的权威。

古人云:“官有所畏,业有所成”。广大党员干部只有认真学《规则》,严格按《规则》办事,才会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才能“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将指日可待。(蒋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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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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