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

【时间:2019-03-18 16:31】【来源:邵阳新闻在线罗治洲【字体: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新修订后的《条例》把“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写入条例,让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导向更加鲜明。好干部是激励出来的,这次修订时写入条例,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对于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有着重要意义。

作为新时期党员干部,就必须干部担当,就必须乐于干事,要对群众负责,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

要提升担当的“正气”。“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看待干部是否担当作为”。在新时代,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要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作为干事创业的思想灵魂和动力来源,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提高为党和人民事业担当的站位和自觉,做到关键时刻、重大任务面前豁得出来、冲得上去。

要提升担当的“底气”。成就事业,光有热情、愿望是远远不够的,要有真本事才行。有些党员干部说,现在工作任务太重了,工作压力太大了,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这是一种缺乏学习自觉的表现,直接导致对上情吃不准、对中情看不清、对下情摸不透,工作找不着方向、跟不上步伐。要解决“知识短缺”、“本领恐慌”的问题,必须培养高度的学习自觉,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常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

要提升担当的“硬气”。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新修订的《条例》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为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要坚决亮剑,把那些作风飘浮、热衷搞花拳绣腿的干部,消极懈怠、萎靡不振的干部,不愿负责、不敢碰硬的干部,果断调整下去。按照新修改的《条例》规定履行调整程序,确保干部下得合规、下得合理、下得服气。

 

 (通讯员 罗治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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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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