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要做到“四坚持”

【时间:2019-03-18 16:43】【来源:邵阳新闻在线罗治洲【字体: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干部任用规范化、制度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坚持担当作为。要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把职数和干部资源向一线倾斜,及时把豁得出来、冲得上去、拿得下来的干部提任到重要岗位。要突出实践实干实效,强化一线考察,健全干部实绩采集和申报机制,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任用的根本依据。要公平公正对待干部,从事业需要出发,坚持有为有位,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要关心关爱干部,不搞平衡照顾,落实好职务职级并行政策;减轻基层负担,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丰富心理健康服务,关注干部身心健康。

要坚持轮岗交流。要注重补齐干部知识和能力短板,结合机构改革,加大上级部门与乡镇、党群部门和政府部门干部的交流任职;要推进干部多岗位锻炼,对只有一个岗位经历的干部有计划地进行轮岗;要加强专业干部队伍特别是经济和城市建设领域专业干部的建设,推进公务员调任工作,继续从国有企事业单位物色紧缺专业的优秀人选充实到机关任职。

要坚持锻炼培养。要强化源头培养,安排新进机关干部到一线砥砺磨炼,积极开展年轻干部导师制,抓好新进干部的培养工作;要突出实践磨炼,坚持一线挂职历练机制,年轻干部提拔时原则上要求具有一线或重要岗位工作经历;要注重用当其时,对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要及时提拔使用起来,优先安排到领导岗位。

要坚持严管厚爱。要强化全方面管理,重点盯紧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综合运用提醒函询诫勉、干部考核、能上能下等方式着力解决干部消极懒政、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

总之,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干部工作基本要求,着力激发干部精气神,抓实干部作风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通讯员 罗治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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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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