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寄哀思 鲜花缅先烈丨邵阳公安举行清明祭英烈活动

【时间:2019-04-03 09:54】【来源:云邵阳客户端【字体:

邵阳日报4月2日讯(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潘帅成)4月2日上午,邵阳市公安局组织70余名青年民警代表到松坡公园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祭奠革命先烈主题活动,并到雨溪公墓为江志能、刘昌雄、胡铁保、伍利军等4名邵阳公安英烈扫墓。

活动中,青年民警们庄严重温入警誓词,向烈士敬礼、献花、默哀,深切缅怀革命先烈事迹。

据悉,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邵阳市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达49人,其中年龄最小的刘昌雄只有26岁,平均年龄45.3岁。在这49名邵阳公安英烈中,先后有林杰、江志能、刘昌雄、胡铁保、杨明洪五人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评定为“革命烈士”,胡铁保、伍利军二人被公安干部追授为“二级英模”。

“通过英烈祭奠活动,广大青年民警们缅怀英烈接受了一场思想上的洗礼,大家都纷纷表示要进一步振奋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平安邵阳’贡献更大力量。”邵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朱建龙介绍。

敬献花圈

缅怀先烈

重温入警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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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六位公安先烈事迹简介

★林杰★

1951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评定为“革命烈士”。

男,1922年3月出生。1950年7月19日在指挥剿匪战斗中光荣牺牲,年仅28岁,牺牲时系武冈县公安局副局长。

★江志能★

1995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评定为“革命烈士”。

男,1955年6月出生。1995年9月6日在制止犯罪行为时壮烈牺牲,年仅40岁,牺牲时系邵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二中队队长。

★刘昌雄★

1995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评定为“革命烈士”。

男,1969年1月出生。1995年9月6日在制止犯罪行为时壮烈牺牲,年仅26岁,牺牲时系邵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胡铁保★

2004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评定为“革命烈士”

男,1963年8月出生。2002年7月17日凌晨4时许,胡铁保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被持刀歹徒刺破肺、肝部,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38岁,牺牲时系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龙须塘派出所民警。2003年被公安部追授为“二级英模”。

★杨明洪★

2015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评定为“革命烈士”。

男,1976年7月出生。2013年11月9日,杨明洪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为保护同事及周围群众,与持刀歹徒展开殊死搏斗,身中7刀,壮烈牺牲,年仅37岁,牺牲时系武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杨明洪牺牲后,省公安厅党委、市公安局党委、武冈市委先后作出决定,号召广大公安民警、干部群众向他学习,邵阳市委追授其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2014年被公安部追授为“二级英模”。

★伍利军★

2014年被公安部追授为“二级英模”。

男,1965年1月22日出生。2013年1月3日,伍利军在绥宁县勘察一起3人非正常死亡事件时,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因公牺牲,年仅47岁,牺牲时系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伍利军牺牲后,省公安厅党委、市公安局党委先后作出决定,号召广大公安民警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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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欧阳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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