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物价监管工作

【时间:2020-02-07 10:06】【来源:邵阳新闻在线伍锡林 何双梅 【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伍锡林 何双梅)近日,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我县黄龙镇某药房销售未标识生产日期、无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口罩、及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没收未销售的口罩,并处罚款29320元。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防护口罩、酒精、消毒药水等物品供不应求,价格上涨,部分不法商贩趁机哄抬物价。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管控好物价,与县发改局联合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价调〔2020〕2号),规定购销差价超过15%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查处。并根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月29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市场供应紧张的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从快、顶格处罚,以震慑不法经营者,保护群众和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自1月23日至2月3日,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到12315平台投诉举报62起,网帖投诉2起,其中有关口罩价格投诉63起。截至目前,已调解处置投诉举报57起,立案6起,结案1起,查封扣押"三无"(无合格证、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志)口罩6300余只。相关领导强调,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商品和药品价格变动,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如有违法行为或接到群众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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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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