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多举措”助力春运
为确保春运期间辖区道路安全畅通,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全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科学谋划,提前部署,多举措,全力以赴备战春运安保之战。
强部署推动意识提升
一是专题会议部署,1月15日,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召开了2022年春运动员部署会议,根据春运期间辖区客车流量、流向的变化以及春运期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进行动员、鼓劲、部署,全力打造春运平安路。二是强化思想动员。要求全体民辅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克服麻痹松劲思想和疲劳厌战情绪,发扬恪尽职守、连续作战的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公安机关和大队工作部署上来,全力做好春运期间疏堵保畅和事故预防工作,确保春运期间车流人流平安畅通。三是加强一线督导。值班领导率先垂范,坚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及时掌握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道路交通管理和安全防护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细化预案应对恶劣天气
为了加强春运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应对春运期间高速车辆分流和恶劣天气高速入口封闭,杜绝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县局制定预案,成立了春运期间高速车辆分流和恶劣天气高速入口封闭的交通管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值班备勤制度,理顺运行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民警在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后勤保障方面做好充足准备,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安全畅通、不发生拥堵、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排隐患确保源头安全
一是加强客运企业安全监管。针对春运期间客流集中,客运车辆运输频繁的实际,组织民警对辖区客运企业、客运场站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安全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车辆,责令其立即整改、停运,严禁不合格车辆从事春运,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坚决禁止超员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车辆出站。二是加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积极协调交通、路政等部门,对国省道、县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对于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逐一建档,详细记录每个危险路段的道路名称、位置、隐患类型,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尽快予以整改,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通过设立警示标志、增加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巡逻等方式,提醒过往司乘人员注意交通安全,减速慢行,为群众交通安全打下良好基础。三是推动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清零”。对“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八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及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突出隐患进行排查,逐一通知车主进行处理,进一步提高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严防“问题车”和不合格驾驶人上路行驶。
严管控维护通行秩序
一是加强城区疏堵保畅。针对春节前后城区交通流量特点,找准城区拥堵路段和时段,科学安排勤务,加大对桃洪中路、花门路段、环城路段、荷香桥等重点路段警力部署,按照“高峰站点疏导交通、平峰巡逻查纠违法、交通警情就近快处”的原则,在最短的时间内排除拥堵、化解纠纷,快速恢复道路交通秩序,严防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二是加强国省道巡逻管控。充分依托雨山执法服务站和春运执勤卡点,进一步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对“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进行逐车检查,逐一登记,依法从严查处客车、面包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百吨王”、危化品车辆违规运输及涉牌涉证、超速行驶、一盔一带等重点交通违法。三是加强酒驾、毒驾集中整治。针对春节期间酒驾、毒驾交通违法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延伸管控触角,将整治区域由城区向进出城口、县乡重要路口延伸,将查处车辆由小型汽车向摩托车、客货运车等重点车辆延伸,通过采取定点设卡与流动查缉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拉网式管控,本着“见违必究、露头就打”的原则,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严查、严处,防止发生酒驾醉驾恶性交通事故。
拓渠道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依托媒体平台宣传。紧紧抓住高峰时段人流集中的特点,继续加大宣传提示力度,不间断地通过隆回交警微博、微信公众号、隆回电视台、短信及LED显示屏等平台开展宣传,及时发布道路流量信息,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线路,错时出行,规避高峰。二是关注气候变化,以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行车安全要领为重点,利用手机短信向广大驾驶人进行温馨提示和出行引导,进行安全知识宣传;三是立足执法阵地宣传。执勤民警在路面执勤过程中,在纠正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向过往驾乘人员派发宣传资料,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注意事项,教育驾驶人和乘客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佩戴好口罩,确保出行安全。四是组织开展集中宣传。组织民辅警在客运站、广场、执法服务站、集市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疲劳驾驶、酒驾、醉驾、超载、超速、一盔一带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示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加强督导检查力度
加大督察力度,落实工作措施。春运期间,大队将不定期对各执勤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实行通报。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特别是因失职行为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肃查处。同时注重做好强化民辅警的执勤安全防护和职业保护,严格落实岗前安全防护检查提示。